平邑县污泥处置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2013-06-24      来源:平邑房产网   浏览次数:3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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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平邑县污泥处置工程项目,招标人为平邑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配套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工程建设地点:平邑县驻地

建设规模: A标段土建,B标段钢结构.总投资约900万元。

计划工期:日历天数100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项目编号:PY2013GC057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A标段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 资质,B标段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贰级资质以上(含贰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 专业 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经理具备贰级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3 年06月 21日至 2013 年 06月 2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平邑县城莲花山路西段路北,平邑县政务大厅二楼)报名。

4.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施工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法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建设工程计价资格手册(仅A标段需提供,B标段不必提供)、拟承建本工程注册建造师及施工技术人员资格证件和劳务合同、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农民工工资储备金缴纳证明、企业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外地施工企业须提供平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备案证明及企业所在地招投标监管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承揽工程无违法违规行为书面证明。以上资料原件审查,复印件装订成册留存,一式三份,并在封面上注明“平邑县污泥处置工程项目施工招标资格审查资料”字样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 2013年 06 月 21 日至 2013 年 06 月 2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至 11:30 时,下午 15 时至 17 时,在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平邑县城莲花山路西段路北,平邑县政务大厅二楼) 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300.00 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3 0711 15:00 时分;

地点为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平邑县城莲花山路西段路北,平邑县政务大厅二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临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暨招标投标信息网、平邑县政府综合门户网站、平邑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邑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赵科长 13705393661

代理机构:临沂智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 工 13969928209

2013年0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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