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擅自出租地下车库 业主该如何维权?

2014-11-28      来源:平邑房产网   浏览次数:1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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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擅自出租地下车库

2013年8月11日,福州某小区数十名业主因不满开发商将地下室出租他人,自发到小区前维权。没想到边上冲出10多名手持铁棍的陌生男子,二话不说见人就打,将其中两名业主打伤。根据小区建设规划,地下室是作为小区非机动车停车场及“人防”功能,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资产,数年来却被开发商非法侵占。

问题:开发商擅自出租地下车库/地下室,业主该如何正确维权?

律师说法:小区业主需要根据建设部门存档的规划报建资料,正确界定地下室的产权归属。如果依法界定地下室产权属于全体业主,则业主委员会将受理全体业主委托,有权依法决定地下室的使用方式;如果地下室产权属于开发商,则按照规划报建方案,在满足业主合理使用需要之外,开发商也有权将地下室对外出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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