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要求,现将《临涧镇巩家庄村庄规划(2016-2020)》方案向社会公示,听取公众意见。该规划的主要内容详见所示图件。本次公示时间为公告之日起的30天。如对该规划有异议者请在公示期限内与临涧镇政府、平邑县城乡规划局联系。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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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涧镇巩家村详细规划
〔 2016年--2020年〕
一、村庄概况
巩家村位于临涧镇驻地的西北方向,距镇驻地6公里处,村庄地势比较平坦,该村东邻生胜庄,南连踅庄,西接双河村,北靠丰阳镇,交通便利,环境优雅,是理想的居住小区。
合并前该村庄1600人,480户。现已合并为中心村(由双兴村、胜利村、段家双沟、双合村、西营山、生胜庄、南唐村、河东村、史家小安九个行政村组成)到2009年底全村共5200人,1485户,户均人口3.5人,村内现有社区中心、沿街楼、住宅楼等公共设施。该村经济条件好,以种植小麦、花生、玉米为主。农副产业是养殖业,该村劳务输出较多,人均年收入4800元。
该村主导风向为东南风和西北风,春夏盛行东南风,秋冬多西北风,年平均气温13.3度,年平均降雨量为850毫米,属七度地震烈度区。
二、村庄规划背景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原规划已不能适应村民生产、生活的需要。
村庄建设基本已成格局,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局部建设仍存在较大的盲目性,村庄道路不畅,时常有交通堵塞的现象发生,村庄建设已大部分就绪。
村庄的水电等基础设施有待加强,村庄绿地较少,卫生质量差。
基于以上诸方面的原因,村庄规划势在必行。
三、规划指导思想
1、按照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节约土地,方便生产、生活的原则,本着规划少占用耕地,充分利用原来的旧宅基地,减少拆迁量,最大限度地保留新建房屋。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高起点、高标准地营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3、注重建筑与环境的协调性,力求把时代气息和自然环境融为一体,充分体现经济、环境和社会效益的有机统一。
四、村庄规划期限和规模
1、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期限为:2016年—2020年
2、人口规模
巩家村现有人口5200人,人口年自然增长率为6‰,根据人口预算公式:
Q=Q0(1+q%)k
=5200×(1+6‰)10
=5422(人)
Q—规划人口 Q0——现状人口
q%—人口自然增长率 K—规划年限
则到2020年巩家村人口将达到5422人。
3、用地规模
规划前村庄占地938.23亩,规划实施后村庄占地853.61亩,人均用地105.01平方米。规划后比规划前节约用地84.62亩。
五、村庄总体规划布局
(一)道路系统
规划道路系统采用方格网棋盘模式。东西方向干道四条,宽为12米、10米,南北干道五条,宽分别为18米、16、12、10米;巷道宽为5米。
(二)居住用地
居住用地主要指民宅庭院占地,根据村庄规划用地地势特征,结合村庄现状的实际情况,考虑到本村的实际情况和居民生活习惯,宅基大小统一确定为: 14米×15米=210平方米(0.31亩) 。在村庄的西南方向建设四层住宅楼十栋,从而有效地保护和节约宝贵的土地资源,避免了基础设施的大量重复性建设,把节省的大量建设资金用于基础设施的建设。
(三)公建用地
公建用地包括村委、沿街楼、住宅楼、加油站、联合超市、幸福院。村委位于东西干道12米路北,南北干道16米路东,占地6.72亩。配电室位于南北干道12米路西,东西干道12米路南,占地以为宅基。
公建项目应精心设计与施工。规划村委院内建花坛、花架、公厕等,充分绿化、美化,树立村管理服务的美好形象。
(四)绿化规划
由于村庄用地紧张,加之村庄四周全部为绿色农田,大环境绿化效果好,所以不再设立专门的绿化用地。
沿主要道路设置绿化带,种植行道树,形成绿色走廊,加强庭院绿化,使村庄内形成一个点、线、面相结合的绿化系统,创造理想的休息居住环境。
六、管线综合
(一)给水规划
村庄现在无统一的供水体系,规划建一处高位水池,构建自来水体系。给水网采用树状网和环状网相结合的方式。给水管道沿主要道路铺设,并按照给水管在路东侧或南侧的原则布置。
(二)排水规划
村庄现状无统一的排水体系,规划排水采用雨污合流制,雨水主要依据地势就近排入水体或污水管道,规划建一处污水处理站,将生活污水收集起来净化处理,达到排放标准后再排放,以减轻环境污染,有效保护环境,污水管道沿主要道路铺设,并按照污水管在路的西侧或北侧的原则布置。
(三)电力规划
规划配电室在原址的基础上改造,电源引自镇变电所,电力线沿主要道铺设,并按照电力线在路的东侧或南侧的原则布线。
(四)电讯规划
村庄实现信息化,电讯设施应先行,规划电讯线引自镇邮电支局,电讯线沿主要道路敷设,并按照电讯线在路的北侧或西侧的原则走线。
七、抗震防灾规划
村庄地处七度地震烈度区,规划结合现状,选址应避开断裂带的影响,这样在灾情发生时有效的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主、次干道是防灾安全通道,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要求,在给水规划中充分满足消防用水的需要,并根据自然条件,将可利用的水面作消防水源,主、次干道上的公用消火栓间距不应大于120米,村委在灾情发生时应发挥指挥中心的作用。
规划要求新建工程应严格按照现行有关抗震防灾设计及有关规定进行设计施工,确保受灾时正常使用。
八、规划实施
本规划方案一经县政府批准,就具有法律效力,在以后的村庄建设中应当严格按照规划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擅自更改本规划方案。
附:《规划建设用地平衡表》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规划建设用地平衡表
名 称 |
代 号 |
数量(亩) |
比重(﹪) |
居住用地 |
R |
678.31 |
79.46 |
公建用地 |
C |
50.24 |
5.9 |
道路用地 |
S |
94.28 |
11.04 |
绿化用地 |
G |
30.78 |
3.6 |
规划总用地 |
853.61 |
100 |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
规划人口 |
5422人 |
规划户数 |
1430户 |
户均人口 |
3.7人 |
村庄占地 |
853.61亩 |
宅基占地 |
14×15 =210平方米(0.31亩) |
人均规划用地 |
105.01平方米 |
人均居住用地 |
83.44平方米 |
人均公建用地 |
6.18平方米 |
人均道路用地 |
11.60平方米 |
人均绿化用地 |
3.79平方米 |
绿化覆盖率 |
30% |